从对方不同意离婚到最后拿到满意的调解书,从对方想用各种手段威胁回到谈判桌上时,仅仅用了2个月的时间,让委托人从长期争吵中解脱出来,回归到了正常的工作实属不易,可以说不幸福的婚姻对大家都是一种消耗,且行且珍惜。
婚姻是人生中一段至关重要的旅程,在爱与被爱之间,我们该如何实现婚姻的幸福长久呢?如何实现婚姻幸福、家庭和谐、家业长青?
6月14日,一家开展《情感危机化解》讲座的律所+专家老师领衔的调解中心团队+北京广播电视台《第三调解室》特邀律所,独家发布婚姻系列手册!无论你处在人生哪个阶段、遇到哪些问题,我们不仅仅懂法律,还懂你、懂TA,懂行为背后的原因,从而帮你策划多元化解决方案!
父母出资购房的争议非常之大,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,离婚时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,建议大家“亲兄弟,明算账”,避免矛盾发生后的“追悔莫及”
若已经产生争议记得及时找到专业律师,更多的争取权益,保住父母多年来的积蓄。
【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】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?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,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,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,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,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。
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
这么一份调解书,不但解决了探望权,还解决了孩子大病医疗的费用,甚至门钥匙和车钥匙都写进了调解书[强]。可以说是双方失去了基本的信任,律师能调解成真是不容易[玫瑰]。
🚩夫妻共同财产: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,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?
老李和小王是夫妻。老李是演员,常年在外拍戏,小王是全职太太,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。二人聚少离多,感情逐渐变淡,也有了离婚的打算。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,因为年纪大了,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,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,两人一合计,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,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。
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,小王提出,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,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,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该进行分割。
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,你认为,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?
小王是全职太太,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的规定,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。
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,虽然也是婚后所得,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“房子只归老李所有”,所以,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,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。
可能有同学会想,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,是不是在规避法律,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?当然不是。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,这是他的自由,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。恰恰是这样规定,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。
正确对待自己的情绪,允许它们的存在,重视它们的表达,接受它们的爆发;慢慢学习与情绪相处,疏导它,不抗拒,不评判,放松,观察它们的流动;与每个情绪和解,深深地爱上每个情绪,我们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有许多记忆和印痕。每一个情绪都是这些古老印痕的表达,所以每一个情绪就是一个众生。我们爱上这些情绪,也就是爱上我们内在的众生。如你也有被情绪困扰时,可以咨询我,为你体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。
🚩想要离婚,怎么办?这是大家问最多的问题之一,普及下离婚的两种方式:
①双方都同意离婚,且对孩子的抚养权,财产分割没有异议,可以带着双方的身份信息,结婚证,以及离婚协议,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;
②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,财产分割存在分歧,可由一方带着双方身份信息,起诉状,证据材料,去法院起诉离婚